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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



第9周 信息学院辅导员 查课-听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6-04-22 | 浏览次数:71

【优良学风,从我做起,希望以下同学能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学校规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第四节 扰乱学院教学秩序的行为

http://www.xujc.com/index.php?c=Article&a=view&id=26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第九周考勤情况(辅导员抽查)
学号姓名年级专业课程名称课堂情况备注
CST15001钟育涵计算机2015离散数学旷课 
CST15012吴恒阳计算机2015离散数学旷课 
CST15014徐松亮计算机2015离散数学旷课 
CST15050余琛计算机2015离散数学早退 
CST15011黄嘉源计算机2015离散数学迟到 
CST14O10梁显安计算机2014C#程序设计旷课 
CST14104温雨灏计算机2014C#程序设计旷课 
ROB15021周驰杰自动化2015电路分析(B)旷课 
ROB15029张宇明自动化2015电路分析(B)旷课 
ROB15034官思远自动化2015电路分析(B)旷课 
ROB15045徐鹏自动化2015电路分析(B)旷课 
ROB15049邹东星自动化2015电路分析(B)旷课 
ROB15012林政然自动化2015普通物理学旷课 
ROB15021周驰杰自动化2015普通物理学旷课 
OIE15027刘恒毅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2015普通物理学早退 
OIE15058孙禹宸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2015普通物理学早退 
ICS13026蔡佳铭信息与计算科学2013计量经济学(A)(13信息)迟到 
ICS13035黄泗海信息与计算科学2013计量经济学(A)(13信息)迟到 
ICS13043余海彬信息与计算科学2013计量经济学(A)(13信息)迟到 
ICS13060彭子炫信息与计算科学2013计量经济学(A)(13信息)迟到 
ICS13062王寅信息与计算科学2013计量经济学(A)(13信息)迟到 
ICS13064朱广洲信息与计算科学2013计量经济学(A)(13信息)迟到 
CME14030赵子钰通信工程2014数字电子技术旷课 
CME14035梁孟渊通信工程2014数字电子技术旷课 
CME14011杨培勤通信工程2014数字电子技术旷课 
CME15030念岚霖通信工程2015普通物理旷课 
CME15024郑陈斌通信工程2016普通物理旷课 
EIE14029李成昊电子信息工程2014数字电子技术旷课 
EIE14064肖育钦电子信息工程2014数字电子技术旷课 
EIE14066郑佳彬电子信息工程2014数字电子技术旷课 
ITT14036林仕龙物联网工程2014数据库系统原理旷课 
SWE13045张杰软件工程2013web前端开发技术旷课 
SWE15033王西软件工程2015web前端开发技术旷课 
SWE15048艾乐超软件工程2015web前端开发技术旷课 
SWE15005周谦富软件工程2015web前端开发技术旷课 
SWE15008曾心禹软件工程2015web前端开发技术旷课 
SWE15079李唯软件工程2015大学英语旷课 
SWE15085闫东旭软件工程2015大学英语旷课 
SWE15097李鑫软件工程2015大学英语旷课 

第四节 扰乱学院教学秩序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未请假离校连续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达一周的,给予记过处分;一周以上不足两周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达两周及以上的,给予退学处理。

第三十二条 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达二十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达三十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四十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达五十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迟到或者早退三次折算为旷课一学时。凡受处分后又旷课的,处分前后的旷课时数累计计算。

第三十三条 违反考场纪律或在考试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其中,考试作弊屡教不改、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四条 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五条 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撰写毕业论文、学年论文、调查报告或其他学术性作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六条 违反课堂、实验室、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公共场所管理规定,经劝阻不听,妨害他人学习、工作活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