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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第十一批信息学院辅导员(新生)助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6-05-26 | 浏览次数:17

亲爱的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实践我院的办学理念和办学宗旨,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2006年10月,我院开始试行辅导员助理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开展该项工作,现面向信息学院各专业2015学生招聘辅导员新生助理、2014学生招聘辅导员助理(根据各专业实际需求而定,以辅导员要求为准)。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1.明确学院的办学理念和办学宗旨、熟悉专业学年活动安排。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品行,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工作,明确其工作职责。

3.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抗压能力等,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学习成绩优良,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且本学年已修课程均无不及格记录。(活动表现优异者可以酌情考虑)

5.在校期间无行政处分,无违纪现象,身体状况良好。

6.学生党员和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对专业有兴趣,明确未来就业出路(无转专业意向优先)。

二、职责范围

1.协助辅导员做好一年级学生的指导工作,帮助新生树立科学的学习观,具备自主学习、自我管理的能力。

2.协助辅导员做好一年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团组织建设工作。

3.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报到、注册、入学教育、军训等相关工作,保证新生入学初期工作有序、快速完成。

4.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等相关工作,促进班级活动的顺利开展。

5.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学习观念,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合理规划学习生涯。

6.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突发事件,积极协助辅导员解决问题。

7.定期向辅导员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撰写工作总结。

  1. 完成辅导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年限

为了确保工作的联系性,辅导员助理将从辅导员新生助理中进行选拔。也即当选新生助理的同学,可能连任辅导员助理,对于大三有自己的规划的同学,可以慎重考虑。

三、报名程序

1.申请辅导员新生助理或助理的同学,请在学工网下载《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申请表》或者在本通知附件(辅导员助理申请表)下载填写后,在6月15日下班前,交到本专业辅导员办公室理工201。

2.各专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

3.面试由各专业自行组织,面试题目由各专业自拟,具体事项由各系确定并通知。

4.公示后无异议的正式被聘任为辅导员新生助理。

四、名额分配

各专业推选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辅导员助理1名,分院助理名额视各专业辅导员需求而定。

五、考核奖励

1.担任学生辅导员助理者,依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在综合素质测评中酌情加分。

2.学生辅导员助理任职情况载入学生档案。

辅导员助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