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胜男 | 发布时间:2017-07-18 | 浏览次数:285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每年我校名额20多个,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每年我校名额约300多个,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的日常生活费、伙食费,我校分设贫困、特困两档,贫困生每月250元,特困生每月4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打入学生校园卡或银行卡。
4.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我校只支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通过学生高考时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5.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并为学生组织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酬劳不低于8元每小时。
6.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等。我校已设立的项目: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中国银行”奖学金、香港道德会扶困基金、食堂免费米饭补贴、军训服装、大学生医疗保险免除费用、学费缓交等等。
附相关链接:
1.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http://sist.xujc.com/2017/0920/c2212a97663/page.htm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http://sist.xujc.com/2017/0920/c2212a97660/page.htm
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http://sist.xujc.com/2017/0920/c2212a97656/page.htm
4.关于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http://sist.xujc.com/2017/0920/c2212a9765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