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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2019学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通知


发布者:李胜男 | 发布时间:2019-04-10 | 浏览次数:419

各院系团委:

为广泛开展纪念“五·四”运动爆发100周年,集中展示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学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树立典型,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校团委将集中评选2018-2019学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读的青年学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含年龄不超过28岁的学生党员,学生党员推荐不超过总数的30%)。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福建精神”,积极弘扬“嘉庚精神”,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作风优良。自觉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勇于创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校期间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级别的纪律处分。

3.勤学上进。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遵守课堂纪律,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前一个学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40%,并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竞赛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4.模范带头。积极参与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团校培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相关活动。评选当学年至少参加3次以上(含3次)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且必须在福建志愿行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在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注册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在2018年度团员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参与共青团工作不少于2年,担任共青团干部职务基本满一年。评选范围为各院系团委干部、团总支干部、支委会成员,以及评选时在任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教师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个单位可申报1-2个(名额包含在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名额内)。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福建精神”,积极弘扬“嘉庚精神”。教师团干部充分发挥出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组织力量和优势。

2.勤学上进。学生团干部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遵守纪律,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前一个学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并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竞赛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教师团干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主动提高工作能力,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任务,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作风优良。学生自觉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勇于创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崇尚科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校期间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级别的纪律处分。教师团干部要锤炼优良的工作作风,得到学生、同事和上级主管的充分肯定。

4.爱岗敬业。对所承担的工作积极主动、计划性强,善于总结经验,办事效率高,在任职期间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团委和各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所开展的共青团活动活泼而不失严谨,精心策划和组织“三走”、“三下乡”、“挑战杯”等共青团品牌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扎实推进星级团支部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具有特色的团支部先锋岗(队)。且必须在福建志愿行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所管理的团组织较好地完成了福建志愿行平台注册志愿者注册工作。

5.模范带头。学生团干部积极参加所在团组织的建设、民主评议、团校培训、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化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中有威信,能被广大团员所认同。评选当学年至少组织3次以上(含3次)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教师团干部要心系青年学生,积极关爱、服务、帮助青年学生,为他们解决难题,能较好地团结和凝聚一批青年学生。

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团的建设。有健全的团支部组织,团章、党章学习小组,支部凝聚力强。拥护党的纲领,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部署和安排,培养和教育团员工作扎实有效,有质量地做好推优工作。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2.团的工作。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充分利用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扎实推进星级团支部创建活动。

3.团的宣传。结合形势政策积极宣传,听从学校党委和团委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对于支部开展的活动能做好前、中、后期的宣传,扩大正面影响力。充分运用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动态发布活动信息。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条件,实事求是,发展民主,宁缺毋滥,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不能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

2.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 “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奖项需要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上1000字的事迹材料。

3.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 “五四红旗团支部”由所在单位团委负责考评,推荐评选结果需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其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按照院系共青团员人数比例分配,“五四红旗团支部”进行差额评选,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表、事迹材料和汇总表请于415日之前交到各院系团委处。

2018年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2018年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x

2018年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x

共青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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