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赖倩倩 | 发布时间:2019-11-13 | 浏览次数:14
为树立良好的院风学风,鼓励先进,鼓励竞争,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中央第十六号文件的精神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对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的规定,决定评选我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一、评选对象:
2018-2019学年 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本科生。2018-2019学年期间,因转专业、休退学、复学、跳级、降级等学籍异动未能在同一专业完成完整学年修读的学生,不得参评该荣誉称号评选。
二、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行政班学生总数的8%以内;
“优秀三好学生”:行政班学生总数2%以内;
“优秀学生干部”:行政班学生总数2%以内。
各班级人数以扣除未就读完整学年的班级人数为准,各班参评百分比按参评人数四舍五入提取。
三、评选条件:
见 http://xgb.xujc.cn/2016/0420/c1985a31281/page.htm
四、评选办法:
要参评的学生请登录学工平台中的“2018-2019学年荣誉称号评选申请”应用,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操作见附件18-19学年荣誉称号申请填报说明,于11月17日下午17点前在学工平台填写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