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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王溪馗、金小龙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者:王燕清 | 发布时间:2020-01-17 | 浏览次数:240

王溪馗,学号ITT1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2015级学生。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该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金小龙,学号CST1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5级学生。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该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第三十条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王溪馗、金小龙同学退学处理。

当事人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申诉办法》,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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